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冠领新闻> 行业新闻

广东棚户改造律师-评估机构没有相应资质,拆迁补偿决定是否能撤销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5-28 09:19:03 字体: [ ]

  “这……这是上面安排的,我们也只是照做。”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地说道。那么,评估机构没有相应资质,拆迁补偿决定是否能撤销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jpg

  罗先生居住在广东湛江,他的房屋在一片略显陈旧的居民区。这里的房子虽有些年头了,但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2023年11月,罗先生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望着熟悉的一草一木,罗先生心中满是不舍和无奈。

  不久后,拆迁评估机构的人来了。罗先生原本以为一切都会按照正规程序进行,然而,在仔细查看了相关资料后,他震惊地发现这个拆迁评估机构竟然没有相应的资质。

  “这怎么能行?这不是乱来吗!”罗先生皱着眉头,一脸严肃地对着前来的工作人员说道,眼神中透露出愤怒和不解。他的脸色涨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也微微凸起。“没有资质怎么能做出公正的评估,这样的补偿决定能有效吗?这是对我权益的严重侵犯!”罗先生强烈表示不满。此时,陈旧的房屋在风中显得更加萧瑟,街道上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压抑的气氛。

  接下来的日子里,罗先生四处奔走,咨询律师,查找相关法律条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本案中,罗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此前以此参考作出的补偿决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广东棚户改造律师-评估机构没有相应资质,拆迁补偿决定是否能撤销”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电话:400-8787-666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