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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福建宁德2339平房屋征收补偿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6-05 10:14:49 字体: [ ]

  2024年3月29日,由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土地征收补偿案落下帷幕,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郑文婷律师、张晓宇实习律师成功代理原告韩向峰斩获胜诉,法院判决撤销区级部门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书》(下文简称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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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韩向峰名下有一套位于莆田市的房屋,该房屋是韩向峰和亲姐姐韩向颖共同建设,房屋未取得审批。2022年8月开始,当地推行路段建设项目,区级部门接连作出《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公告》等多项文件,韩向峰的房屋也在征收范围中。

  2023年初,多部门联合认定韩向峰的房屋属于“两违建筑”,区级部门将相关文件送达韩向峰。3月,《房地产估价报告》和《补偿决定》同日送达,载明共补偿韩向峰52.2万元,随之而来的是案涉房屋被强制拆除。

  韩向峰认为,案涉房屋总面积2339.06㎡,补偿款远不能覆盖其损失,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经初步研判,指派郑文婷律师、张晓宇实习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详细了解案情,直指本案的根源矛盾——《补偿决定》的合法性缺失。韩向峰对此感到疑惑,律师遂给出三个理由:一是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不合法,区级部门单方面指定评估公司,未与韩向峰等被征收人协商;二是补偿标准过低,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中的“公平合理补偿原则”;三是征收程序违反法定流程,未遵循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

  韩向峰从律师的解释中逐渐了解行政赔偿和诉讼赔偿的两种流程,得知了各自的利弊。综合考量之下,韩向峰表示希望通过行政手段要求赔偿。冠领律师遂精心制定诉讼策略,代理韩向峰提起土地征收补偿之诉,以期帮助韩向峰先行撤回《补偿决定》,为行政赔偿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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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被告为莆田市某区级部门,由宁德市中院管辖审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2015年9月21日起,福建高院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韩向颖作为利害关系人,被列为本案第三人,因其具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本案线上开庭审理。冠领律师指出,区级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具有一系列违法违规之处。

  首先,针对评估机构的选定问题,其未经被征收人同意选定评估公司的做法,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其次,《补偿决定》所依据的补偿标准明显低于韩向峰应得的数额。根据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区级部门给予的补偿标准未能确保韩向峰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最后,冠领律师有力地质疑了征收前的法定程序缺失。《房地产估价报告》和《补偿决定》同时留置送达给韩向峰,明显在作出补偿决定前剥夺了韩向峰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提出异议、申请复核的救济权利。

  在冠领律师的有力代理下,法院经审理查明,区级部门在作出补偿决定时,确实存在程序瑕疵,包括剥夺了韩向峰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补偿面积认定依据不足、送达程序不当等问题。法院认为,这些因素足以影响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故判决撤销《补偿决定》。

  此次胜诉为韩向峰争取到了重新获得公平补偿的机会,也为面临类似征收补偿争议的民众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借鉴。在面对政府征收行为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完全可行且必要的。(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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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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