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信息不明晰,冠领律师为同村35人提起行政复议守护知情权
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某村,有一群勤劳朴实的村民。随着城市化的推进,2024年,因修建铁路的需要,当地村民张然(化名)承包经营的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之内。
不过,究竟该怎么征收,征收程序是否合法?这些内容张然完全不清楚。因此,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征收消息,他心中充满了疑虑与不安。更令张然感到忧虑的是,县自然资源局给出的征收信息并不透明,这让他无法获悉补偿标准来计算具体所得数额。所以他担心自己不仅将失去土地,还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于是带着这些疑惑,张然赶忙前往邻居家询问。一番打听,张然发现村里其他34人也遇到了同样的难题,大家商讨后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为此他们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宜文律师、于琪琪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律师便认真查阅了所有相关文件。经沟通了解案情后,2024年6月2日,律师准备了一份详细的《信息公开申请表》,里面涵盖了案涉项目的批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款使用明细、土地现状调查表、当地施行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力求全方位了解此次征收的每一个细节,之后以EMS的方式将申请书邮寄给了县自然资源局。5天后,县自然资源局虽签收了该申请书,但并未作出答复。
见情况不及预期,冠领律师耐心安慰张然等人:县自然资源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随后,律师代理张然向县行政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在复议过程中,冠领律师表明: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33条规定,申请人以邮寄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本案中,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7日签收了张然等人邮寄的信息公开申请材料,但截至2024年9月7日,县自然资源局仍未对张然等人作出公开回复。因此,这一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
可能无辩驳之言,县自然资源局未出席答辩。最终,县行政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就张然等人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作出答复。
收到决定书后,张然等人十分激动,随即将继续在冠领律师的指导下开始准备与县自然资源局的协商材料,以尽快完成征收补偿事宜。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