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合肥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调解成功
征收部门违反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导致安徽合肥男子安置面积从120平方米降至20平方米。2023年11月,冠领律师促成调解并提出支付“房屋找补款”方案,征收部门需限期安置男子不超过136平方米的安置房,灵活地避免了市场价格浮动对房屋价值的影响。
2013年9月,高盛利(化名)位于安徽合肥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高盛利与征收部门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征收部门对高盛利的房屋以产权调换的方式予以安置,安置面积为120平方米。
随后,高盛利配合政府拆迁工作,交出了房屋。2023年1月,征收部门发布回迁公告,正式启动回迁工作。可高盛利发现,征收部门发布的《房屋补偿安置信息公示》名单中,仅给予了他20平方米的回迁面积。
这“1”字之差,补偿便是天差地别。高盛利急忙联系征收部门,询问公示名单是否打错了,可征收部门并没有理睬,也拒绝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高盛利气不打一处来,为了维护权益,他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研判后接受委托,指派郭昊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介入后立即整理资料、收集证据,代理高盛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强调,征收部门的行为严重违反依法行政以及诚实守信的行政法原则,不仅严重侵害的高盛利的合法权益,也有损行政机关的公信力。高盛利与征收部门签署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双方达成合意的证明,双方均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协议内容。
高盛利在该协议中的义务为依法配合政府拆迁工作,及时交出房屋,现其已经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的义务,依法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安置补偿的权利。征收部门拒绝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补偿安置行政职责的行为严重违法,属于典型的不作为。
在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征收部门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主动提出调解解决。律师深知,代理案件的根本在于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因此,在征收部门转变态度后,冠领律师征求到高盛利的同意,结合其诉求,积极促调。
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没有受限于合同原定的120平方米安置面积,指出由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可能发生浮动,建议适当提高安置面积,如果最终安置房屋的价值评估高于拆迁时的市场价值,再由高盛利向征收部门支付相应的房屋找补款。
这一建议被采纳,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征收部门限期安置高盛利不超过136平方米的安置房,高盛利交付征收部门相应的房屋找补款(据实结算)。
这样一来,就避免了死板按照原合同面积签订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高盛利能够得到与其房屋价值相当的经济补偿。高盛利对此结果十分满意,也为冠领律师的办案智慧所折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