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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房屋拆迁律师-自建房拆迁未签协议就能强制拆除吗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8-29 09:31:11 字体: [ ]

  法律规定,遇到征地拆迁,被征收人不签补偿协议,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才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房屋。那么,自建房拆迁未签协议就能强制拆除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农村房屋拆迁律师-自建房拆迁未签协议就能强制拆除吗

  江苏淮安的张先生在农村老家投资30万自建房屋,建造时经过合法审批。该地被纳入征收后,因补偿不合理,他一直没有签补偿协议,结果街道办突然就在年底的某一天强制拆除了他的房屋围栏、仓房,还铲除了周围种植的树木。张先生后来找街道办讨要说法,对方却辩称自己并非强制拆除行为的主体。张先生于是找律师帮自己维权。

  本案张先生的房屋位于当地征收项目的范围内,街道办作为接受委托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行政主体,具有拆除案涉建筑的动因。因此,在无其他主体宣告实施了拆除或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从常理上来看,可以推定确系街道办实施了拆除行为。

  征收方在未对张先生进行补偿、且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先补偿、后拆迁”的相关规定,应当被确认为违法。在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张先生还有权主张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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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