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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拆迁律师-1000平商业房屋评估报告出来后未及时告知被征收人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1-15 10:05:55 字体: [ ]

  征地补偿是否公平公正,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所涉及到的征地补偿费是涉及到被征收人自身利益的事项。那么,评估报告出来后未及时告知被征收人,在拆迁补偿中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南拆迁律师-1000平商业房屋评估报告出来后未及时告知被征收人怎么办

  2022年3月,河南驻马店有关部门发布征收公告决定。张先生名下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其房产证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2022年6月,连同张先生所在的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居民,抽签确定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某大型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7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向有关房屋征收部门提交了对张先生名下房屋作出的市场价值估价报告。2022年8月,有关征收部门对张先生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张先生认为,有关征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前没有向其送达房屋评估结果,剥夺了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有关房屋征收部门在房产评估报告出来后,未将该报告内容及时送达张先生并公告,致使张先生对其房产评估价格申请复核评估和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的权利丧失,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张先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此来救济自己的权利,请求撤销补偿决定。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河南拆迁律师-1000平商业房屋评估报告出来后未及时告知被征收人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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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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