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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法律讲堂》 | 周旭亮律师主讲《翻脸的“儿子”》6月10日圆满播出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6-11 10:36:08 字体: [ ]

  播出信息:

  播出频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2《法律讲堂》

  节目名称:《翻脸的“儿子”》

  主讲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旭亮

  播出时间:2024年6月10日(周一)18:50

  首次重播:2024年6月11日(周二)01:54

  二次重播:2024年6月11日(周二)10:58

  节目简介:

  2024年6月10日(周一)18:50,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主讲的《法律讲堂》——《翻脸的“儿子”》,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2圆满播出。在本期节目中,周旭亮律师为观众讲述了一个为逃避责任寻求收养,却背信弃义、自食恶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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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详情:

  本案的起因是孙浩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闯红灯,酿成严重交通事故,导致女友李月月重伤身亡。李月月的母亲侯桂芳得知此事后十分悲愤,认为女儿年轻生命的逝去都是因为孙浩的过错,孙浩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就在此时,孙浩的父母找到了侯桂芳,多次声泪俱下地恳求侯桂芳。同为父母,侯桂芳最终动了恻隐之心,决定谅解孙浩,但仍旧要求孙浩承担80万元的赔偿责任。可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80万犹如天价,孙浩父母七拼八凑也只凑到了10万元。

  此时,孙浩做了一个令侯桂芳意想不到的决定——他要成为侯桂芳夫妇的养子,以此偿还欠下的人情和债务。一开始,侯桂芳也对孙浩的决定感到难以置信,她认为孙浩不可能像孝敬父母一样对待自己,但这一怀疑随着孙浩日复一日的付出逐渐消散。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侯桂芳夫妇放下芥蒂,决定接纳孙浩作为养子,还为此举行了一个隆重的认亲仪式,孙浩也自愿将“孙”姓改成了侯桂芳丈夫的“李”姓(为方便表述,下文仍称“孙浩”),入了李家的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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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浩改名后,侯桂芳夫妇认定了他是李家的一分子,不仅为孙浩尽心张罗婚事,还决定将侯桂芳丈夫名下房产中的三间房屋赠与孙浩。作出决定后,侯桂芳的丈夫与孙浩签订了《房产分割协议》。

  但平静的生活很快被打破,因为侯桂芳的丈夫确诊了癌症,急需20万元诊疗费用。可当侯桂芳想要跟外出务工的孙浩商量对策时,孙浩先是迟迟没有露面,而后便以癌症治不好、自己还要养家等理由拒绝了侯桂芳的请求。

  侯桂芳对孙浩的反应始料未及,愤怒地把人撵走后才意识到孙浩这么多年的行为是一场骗局——孙浩当初是为了逃避70万的补偿金,才打着为侯桂芳夫妇养老送终的旗号,将侯桂芳夫妇认作养父母。

  察觉孙浩的无耻行径,侯桂芳后悔不已,决心不让孙浩得逞。随即侯桂芳找到了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在律师的指导和见证下,侯桂芳的老伴在弥留之际重新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名下房屋留给侯桂芳和大女儿。

  半年后,侯桂芳的老伴撒手人寰。操办完丧事后,侯桂芳和大女儿找到孙浩,要求他搬离自家房屋,遭到了孙浩的拒绝。不愿再与孙浩多费口舌,侯桂芳和大女儿直接将孙浩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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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争议:

  法庭上,侯桂芳的大女儿要求孙浩归还父亲当初赠送的三间房屋,并补偿父母帮他照顾孩子多年的费用。然而,孙浩却反驳道,自己过继到李家,有权继承养父的遗产,加上之前他们签过《房产分割协议》,自己有权继承三间房屋。

  那么,孙浩作为“过继”的儿子享有房屋继承权吗?《房产分割协议》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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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侯桂芳夫妇收养孙浩是在20年前,按照当时《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本案中,孙浩被收养时,尽管侯桂芳夫妇给他主办了一场隆重的收养仪式,但被收养当年,孙浩已经是成年人,并不符合案发时有效的《收养法》年龄规定。所以,孙浩与侯桂芳夫妇间未形成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不成立,孙浩自然也无法继承侯桂芳老伴的遗产。

  而侯桂芳丈夫与孙浩签订的《房产分割协议》性质为赠与合同,案涉房产至今未办理登记手续,所以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同时,侯桂芳丈夫后来以公证遗嘱的方式把房产都留给妻子和女儿,也可视为撤销了对孙浩的赠与,故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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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孙浩不是侯桂芳丈夫的法定继承人,不能以养子女的身份继承遗产;侯桂芳丈夫与孙浩签订的《房产分割协议》无效,孙浩应当在判决生效15日内搬离涉案房屋。

  拿到法院判决后,侯桂芳先将孙浩从自家户口本中移了出去,而后准备继续进行要求孙浩赔偿的诉讼,势必让孙浩付出背信弃义的代价。

  周律师最后提醒:用“虚情假意”逃避牢狱之苦和巨额赔偿金,又不信守承诺,只想贪图利益,终会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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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讲堂:

  《法律讲堂》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全力打造与重点推出的一档经典法制栏目,以专家主题讲座的形式,向普通百姓讲述法理故事,剖析法律知识,启迪社会生活。

  周旭亮律师作为《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参与主讲了《危险的酒驾》《被收养的“弃婴”》《“生父”找上门》《被网络搜索的女孩》《变质的姐弟情》《为父嫁给不爱的人》《女上司的难言之隐》等多期精彩节目。

  一个个真实的法理故事,出人意料,扣人心弦;一段段曲折的情感纠葛,耐人寻味,发人深思。欲知更多节目详情,欢迎您登录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节目官网——央视网收看网络重播。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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