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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种植的杉树被强制清理,冠领律师助湖南岳阳村民起诉维权获胜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26 09:52:35 字体: [ ]

  张宏(化名)是湖南省岳阳市某村村民,在村里承包了一块土地用来种植杉树。2023年4月,当地县行政机关发布了《城镇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将上述地块划入了征收范围。同年5月,村委会与征收部门签订了《集体土地行政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向张宏支付了24万元征收分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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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宏虽然领取了上述款项,但他不认可补偿安置方案中对杉树等地上附着物评估的补偿,认为其标准太低,不同意签署《青苗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几次登门与他协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到了2024年4月,当地镇行政机关向张宏作出《青苗补偿告知单》,并将1.7万元补偿款直接汇入他名下的银行账户,随后组织人员采用工程机作业,将他种植的杉树全部清除。

  张宏无力阻止机器进场,在报警后也被告知拆迁事项不属于受案范围,公安机关无法介入,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林场被推平。张宏认为镇行政机关此举严重侵害了他的财产权益,决定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为此他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刘晓鹏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提出,镇行政机关在补偿未落实到位,且未履行合法清除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清除张宏种植的杉树,给他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后,代理张宏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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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过程中,镇行政机关辩称:其已按照补偿标准将青苗补偿款支付至张宏账户,清除行为并未损害他的利益。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指出:汇入张宏账户中的钱款系镇行政机关单方强制性打款,张宏并未同意,对补偿金额不认可,他从未签署过《青苗补偿协议》,这笔钱也无法弥补他的损失。且镇行政机关在转账前三天便已经开始对杉树进行清除,违反了“先补偿,后拆迁”的法律原则。

  冠领律师还提出:案涉补偿安置方案所依据的安置办法中,并没有对“杉树”的补偿进行规定。不同种类的树木有不同的种植成本、成长周期和市场价值,镇行政机关直接照搬应用“青苗”的补偿标准不符合客观情况,其作出的补偿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判决:确认镇行政机关对张宏种植的杉树采取强制清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征收过程中违法清除地上附着物案件。委托人合法拥有的树木,被镇行政机关违反相关征收程序强行铲除,这种随意行使职权的行为,终被法院公正判定违法。胜诉判决的下发也使委托人对冠领律师越发信任,继续委托代理后续申请行政赔偿等维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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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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