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冠领新闻> 行业新闻

冠领说法:岳父建设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女婿有资格申请复议吗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1-04 09:18:06 字体: [ ]

  老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家园会在瞬间变得面目全非。那么,岳父建设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女婿有资格申请复议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3.png

  小苏生活在河北邢台某村,1999年元旦,他和妻子喜结连理,小苏随之将户籍迁入妻子所在村,从此这里便成了他的家。村子里的道路虽然不宽,但却干净整洁,四周是广袤的田野,每到春天,嫩绿的麦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

  2005年3月,小苏和妻子决定在村子里干番事业。经相关部门批准,他们在岳父的地基上开始建设温室。到了2007年10月,他们又在温室旁边建起1000平方米的休息室。休息室建成后,他们在里面饲养起了信鸽。

  日子就这样在平静中度过,2023年,某项目的开展让该村陷入征收的浪潮,小苏家的温室和休息室被列入征收范围。

  可是,他们没想到的是,征收部门在没有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对案涉地块内建设的温室及休息室进行强制拆除。小苏和妻子向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方却以小苏的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小苏明白,这片土地是岳父申请建设,但是岳父已去世,而对于岳父去世后建筑物的权属问题,复议决定并没有查清,小苏才是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

  《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在本案中,征收部门在没有确保小苏完成相关复议、诉讼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进行强制拆除,程序上存在瑕疵。

  对于小苏来说,他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征收部门对其强制拆除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合理的赔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岳父建设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女婿有资格申请复议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6、15层,1301-1303A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6、15层,1301-1303A

电话:400-8787-666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