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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律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如何认定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1-06 14:45:48 字体: [ ]

  实践中,农村征收时经常会存在被征收补偿的主体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争议,那么该如何认定该居民是否为经济组织成员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农村征地补偿律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如何认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包括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增值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等资格。在确实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通常情况为:

  1.户口登记制度。以户口本上所记录的户籍作为判断的唯一依据,可以看到该村民的户口簿上有没有登记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下。

  2.生产、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审查当事人是否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为其实际生活和生产所在地。

  3.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标准。与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土地承包关系,拥有农村宅基地等。

  目前,在我国的立法中还没有对村民身份认定标准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时,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尊重历史情况,兼顾现实因素,在相关制度下进行资格确认。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农村征地补偿律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如何认定”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妥紫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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