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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梅州0.3亩耕地一起不履行法定职责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1-27 10:17:06 字体: [ ]

  2023年11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广东梅州不履行法定职责案胜诉。征收方在征地过程中,未对委托人刘宜年进行安置补偿。在冠领律师帮助他起诉维权后,法院判决责令当地县行政机关限期对刘宜年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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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宜年系广东省梅州市某村村民,拥有0.3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2019年3月,因当地开展教育城项目建设,县行政机关发布了《关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将刘宜年承包的耕地纳入了征收范围。

  2020年2月,县行政机关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刘宜年认为其制定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太低,无法满足日后生活所需,便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双方数次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县行政机关组织人员强行填埋了耕地,地上青苗及其他附属设施均毁于一旦。

  刘宜年认为县行政机关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帮助他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钱亚洲律师、王栋栋实习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赶赴当地后,对被填埋耕地的现场拍照取证,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查询行政机关官方网站等方法,明确了刘宜年的耕地位于征收范围内,并确认了征收主体。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刘宜年向县行政机关邮寄了《安置补偿申请书》,指出其在未完全履行补偿义务之前就实施了清表平整建设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先补偿后腾退的规定,要求对方按现有土地补偿标准对刘宜年作出补偿决定并恢复土地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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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行政机关签收该申请书后,未作出任何答复,也未对刘宜年作出任何安置。

  2023年7月,冠领律师代理刘宜年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和理由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县行政机关具有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的法定职权,刘宜年承包的土地被列入征收范围后,县行政机关一直未与他进行签约或者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明显存在怠于履行征收补偿安置法定职责的情形。

  县行政机关辩称其已对各补偿地类进行了登记,刘宜年主张的0.3亩土地系未签约水田,土地未进行建设,暂无安置补偿义务。冠领律师立即指出其提交的《土地丈量补偿登记表》中没有丈量人及使用权人签名,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法证实。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县行政机关限期对刘宜年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刘宜年的维权之路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出于信任,他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后续维权事项,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为自己的长远生计添上一份保障。(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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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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