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河南信阳房屋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案胜诉
房屋被多个部门组成的临时指挥部强制拆除,房屋所有权人因找不到责任部门而被迫陷入维权困境。冠领律师接案后,全面审查案涉材料,穷尽举证责任后成功帮助房屋所有权人维权。近日,这起河南信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案迎来了胜诉判决,项目实施单位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
河南信阳的温桂在当地某村拥有一处房屋,但他常年在外工作,所以对那处房屋的现状及村内实时情况了解并不多。2022年12月,经人告知,温桂才知道他的房屋被相关人员进行了强制拆除。之后,为维护权益,温桂进行了报警处理。
在这过程中,温桂了解到,当地为推进城市供水工程,在各村设置了临时指挥部,而房屋就是被临时指挥部的人员实施拆除的。可临时指挥部通常由多个部门的人员临时组成,其本身并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无法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找不到被告,也就无从维权。为此,温桂咨询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了解案情后,指派了王兵律师、刘晓鹏律师代理本案。
根据温桂的描述,冠领律师首先分析出,在补偿安置未落实到位,未依法履行通知、催告等合法征收程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直接强制拆除温桂房屋的行为并不合法,温桂的房屋权益应该得到维护。
之后,为了确认诉讼主体,冠领律师全面布局,向当地政府部门多次申请信息公开。通过这一程序,冠领律师调取到该项目的《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从涉及的数个部门中明确了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是街道办事处。据此,冠领律师以街道办为被告成功在法院立了案。
在诉讼过程中,街道办辩称拆除行为是由拆迁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的,除街道办外,还有其他部门的参与,本案将其列为唯一被告并不合理,应裁定驳回起诉。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其一,根据《征收决定》等数次在案证据可知,街道办作为征收实施单位与该房屋的强制拆除具有关联性,且原告已经穷尽了举证责任、被告街道办在庭审中认可参与了强拆行为,可以推定证明涉案房屋的强拆系街道办所实施。
其二,涉案强拆行为系被告街道办为进行城市供水工程项目而实施的,在实施拆除行为前,被告未与原告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未与原告进行充分协商,亦未向原告进行事先告知,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程序规定进行,且未按照《征收决定》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故街道办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温桂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本文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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