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西钦州养殖场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广西钦州有关部门未经法定程序强制拆除拦鱼设备,导致大量养殖鱼流失,苏祥禾等五名养殖户因此损失惨重。近期,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力证有关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帮助五位委托人维权获胜。
2016年11月,苏祥禾等五人响应政策号召,决定加入养殖专业合作社,共同在本村水库开展养鱼项目。为形成养殖规模,五人投入了全部积蓄购买鱼苗、饲料、网箱等相关养殖设备。在几人的共同努力下,养殖事业一切向好,规模和利润都很可观。
2021年10月,当地开展河湖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苏祥禾五人养殖所使用水库正在整治范围内。2022年11月20日,当地农业农村局向苏祥禾五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拦鱼网箱,并在11月21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清理。
因时间紧迫,苏祥禾五人未能及时拆除网箱。得知此事后,有关部门联合多家单位在11月25日对拦鱼网箱进行了强制拆除,不仅相关设备因此毁损,还导致共计51.3万斤的养殖鱼流失,损失合计约531万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挽回损失,苏祥禾五人在多方打听后,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李晶宁律师和王婧律师受律师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全面搜集拦鱼网箱被拆除的相关照片和视频资料,发现曾有多个行政机关参与拆除苏祥禾五人的拦鱼网箱。为确定强拆行为的真正组织实施者,冠领律师以镇政府为被告启动诉讼程序,在质证环节细致查看对方提交的证据,成功锁定有关部门为本案被告。
紧接着,冠领律师通过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反映拦鱼网箱被强拆一事,成功获得有关部门答复和确认。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重新梳理案件证据,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苏祥禾五人拦鱼网箱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有关部门辩称其拆除行为是为执行政策,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前,应当对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并载明救济途径和期限。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进行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有关部门未履行以上程序,便强制拆除苏祥禾等五人的拦鱼网箱的行为在程序上明显违法。苏祥禾等五人因此损失严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权提起行政诉。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有关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至此,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苏祥禾等五人也得以凭借胜诉判决,在后续申请国家赔偿,挽回损失。本案提醒大家,遇到行政强拆案件,应及时进行取证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通过有效的救济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