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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北武汉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二审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27 11:33:30 字体: [ ]

  王通位于湖北武汉的房屋被划入了征收红线范围,但征收部门却拒绝对他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王通不服向法院起诉维权,一审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王通继续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2月,这起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二审宣判,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被撤销,责令被告行政机关限期对王通作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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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武汉某区土储中心与当地街道办签订了一份《国有土地储备收购补偿协议书》,约定收购红线划定范围内的土地。同年9月,街道办与部分住户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并拆除房屋,王通的房屋也随之一并被拆。

  王通对比红线划定的区域,发现自家房屋也在被征收的范围之内,而如今房屋已被强拆,挽回损失的唯一办法就只有与征收部门沟通谈判、商定补偿。谁知这一等就是十年,直到2022年,补偿仍未发放,他多次联系征收部门打听情况,却总被告知“回去等消息”“还没轮到你”。

  王通不愿继续这样苦等,于是通过网络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是否有其他办法能加快自家房屋被征收的进度。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礼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征收文件后,发现街道办直接依据当年签订的《国有土地储备收购补偿协议书》就成立了征收指挥部,进行当地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上级行政机关并未下发任何征收补偿决定,征收程序不完备。

  冠领律师据此拟定了履职申请书,并邮寄给了当地区行政机关,申请对王通的房屋履行征收补偿职责。对方签收后一直未作出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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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冠领律师代理王通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区行政机关作为房屋征收主体,有责任依法进行征收补偿工作,但实际却绕过法定程序进行强拆,存在过错,现房屋已被拆除,区行政机关有义务依法采取措施,弥补王通至今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通要求区行政机关对他作出征收补偿,但现无证据证明区行政机关曾作出征收决定,王通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了王通的诉讼请求。

  王通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

  第一,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收储行为不能成为对公民房产产权进行变更的依据,应先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否则不能收回土地予以收储。区行政机关应依法作出征收决定而未作出,其违法行为不能成为不需要作出补偿决定的理由。

  第二,区行政机关应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且该职责一直持续,征收程序不完备不能否定区行政机关应对王通给予补偿的职责。

  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责令区行政机关限期对王通作出补偿决定。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王通苦行十年的维权之路终于快要走到尽头。征拆领域涉及的部门众多,诉讼程序复杂多变,一旦出错就极有可能对维权全局起到反作用,借助本案建议读者朋友,如面临类似维权困境,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办理。(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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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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