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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安徽淮北行政赔偿案二审调解获赔10.5万元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5-29 09:40:24 字体: [ ]

  2024年5月21日,经由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这起行政赔偿案二审调解结案。在两位冠领律师的代理下,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管委会)应当将强拆房屋时收走的室内物品还给委托人冯星波,并额外赔偿其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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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安徽淮北某村土地被征收用于城镇建设,冯星波的宅基地及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冯星波与儿子冯力作为被征收对象,与管委会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分三次获得相应补偿款。争议的焦点在于,尽管协议已签订,但在签订协议的第二天,补偿款只到位了一部分的情况下,管委会即组织人员强拆冯星波的房屋,过程中对室内物品的搬离及保管存在疏忽,导致部分物品毁损或丢失,冯星波的合法权益受损。

  为了维权,在儿子冯力的帮助下,冯星波委托至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接受委托,内部选派擅长办理强拆类案件的赵国栋律师和李静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代理冯星波,迅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管委会的强拆行为违法。安置补偿协议绝非强制拆除执行的“通行证”,根据法律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只有在冯星波拿到补偿并搬迁之后,管委会才能拆除房屋。现在的情况是,冯星波只领取部分补偿,未能自行交出房屋,管委会强制拆除其房屋,已属程序违法。法院判决确认了强拆行为的违法性,为后续的赔偿诉求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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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趁热打铁,代理冯星波另行起诉,要求管委会返还室内物品并对损坏照价赔偿。

  冠领律师深入调查取证,收集了室内物品损坏、遗失的相关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记录、证人证言等,确保冯星波的损失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一审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要求,但管委会不服一审结果,冯星波认为赔偿难以拿到手,故双方均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在二审期间,冠领律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为了帮助冯星波尽快拿到赔偿,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谈判技巧,协助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管委会需在调解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将确认的室内物品完好归还冯星波,如有毁损或灭失则给予相应赔偿金;同时额外支付冯星波10.5万元赔偿。

  本案不仅解决了冯星波个人的赔偿问题,更为类似情形下的行政赔偿诉讼提供了参考。即便在征收拆迁流程中已签订补偿协议,对于因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有关部门依然负有赔偿义务。(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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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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