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石家庄石材厂拆除补偿纠纷案复议成功
2022年,孙先生经营20年的厂房因处于水源地保护区内,而被河北石家庄某行政部门拆除。遭受了数百万损失的孙先生却未获得补偿,他只能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先提交行政补偿申请,再申请行政复议。在有力的证据加持下,最终复议成功,为孙先生后续获取补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孙先生是河北石家庄人,2002年开始做石材生意。为了省时省事,孙先生与当地行政部门签订协议,购买了一家石材公司,包含厂房、设备、办公设施等。他很快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建起成达石材厂,并办理了营业执照。
孙先生的生意做得如火如荼,直到2022年3月中旬,一场变故悄然而至。行政部门当时召开会议,确定成达石材厂位于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次日便通知孙先生需要拆除石材厂。正常经营的工厂突然被要求拆除,孙先生虽不能接受,但也选择配合。几天后,行政部门拆除了成达石材厂,清理了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成品、原料等,厂房无法再投入使用。
孙先生遭受了重大损失,却不知该如何应对,只能一边寻找新的建厂机会,一边等待补偿。可这一等就是两年,补偿仍迟迟不见踪影,孙先生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拆迁领域纠纷案件的马佳斌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事情经过后,首先聚焦于成达石材厂的资质问题。根据石材厂的购买协议和营业执照,可以确定是合法取得,且有营业资格。此外,律师还了解到,成达石材厂在建设时办理了环境影响审批,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建设,2020年,该厂房还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目前仍处于有效期内。以上基本可以确定成达石材厂本身不存在违法情形,行政部门拆除后需要支付补偿。
2024年4月中旬,冠领律师根据孙先生列出的设备、材料,计算出他的损失高达460万余元,并代理他向行政部门提出行政补偿申请。几天后,行政部门作出答复意见书,文件中没有别的内容,只明确表示不进行任何补偿。孙先生不能接受此结果,律师随即代理他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过程中,行政部门辩称,工作人员拆除孙先生的机器设备后放置在指定位置,随时可以取走。对于孙先生提出的异地重建补偿、货币补偿等,没有相应政策支持,故仍维持答复意见书的内容。
冠领律师提交了营业执照、各类审批文件、答复意见书等材料,并表示,孙先生从行政部门处购买石材公司建设成达石材厂,该厂房被划入水源地保护区前就已取得营业执照,并经过了相应审批,在关闭前一直正常经营,并非违法建筑。行政部门因水源地保护工作要求拆除孙先生的厂房,应当给予补偿。其次,行政部门未适用任何法律依据,直接作出拒绝补偿的《答复意见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过审查,上级行政机关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决定撤销行政部门做出的答复意见书,责令其限期对孙先生的成达石材厂损失补偿重新作出处理。
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到来,为孙先生后续获取补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维权成功指日可待。(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