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江苏扬州强制拆除翻建房屋及设施案胜诉
在江苏省扬州市某村,夏利兵与女儿夏冉共同拥有一处合法建造的房屋。2023年,该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同年10月,在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下,镇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了房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夏家父女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自己起诉镇行政机关。最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确认该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夏利兵与女儿夏冉系扬州市某村村民。1980年,父亲夏利兵翻建了他们居住的房屋,并于1999年2月正式取得了权属证明。这处房产不仅是夏家两代人的生活居所,同时也承载了他们深厚的家族记忆与情感纽带。然而近些年,为了推动城市建设和开发,夏家父女所在的村落被纳入政府的征收规划之中。
尽管征收工作已启动,但在补偿方案的协商过程中,父女二人与征收部门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分歧。他们认为,征收部门所提供的补偿金额未能真实反映自家房屋及所占土地的实际价值。同时,征收部门所提出的安置方案也未能充分满足他们的居住与生活需求。因此,尽管双方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与协商,但始终未能找到一个稳妥的解决方案。
到了2023年初,夏利兵与夏冉的房屋所在地正式被划入了征收范围。然而,就在补偿问题悬而未决之际,他们的房屋却在同年10月末遭遇了突如其来的强制拆除。镇行政机关的这一行动既未征得夏家父女的同意,也未按照法定的通知与公告程序进行,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震惊与困惑。
夏利兵与夏冉认为,征收部门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仅剥夺了自己的住所,还给整个家庭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与难以弥补的精神创伤。因此,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夏家父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公正与补偿。经过不断地打听和咨询,他们最终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深入研判,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林成律师来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律师发现,征收部门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就擅自对夏利兵和夏冉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这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是,冠领律师代理夏利兵和夏冉,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镇行政机关辩称,自2023年4月起,征收土地及房屋搬迁补偿方案公告中就确认被告为房屋搬迁实施单位。同年11月,原告夏利兵(由女儿夏冉代签,夏利兵按手印确认)与被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并出具房屋拆除交接单,同意房屋由被告拆除,补偿协议书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作为法定实施单位,与原告签订协议并拆除房屋,有充分法律依据。而原告起诉被告强制拆除无事实依据,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面对被告的言论,冠领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和答辩状。本案中,被告虽申请延期提供证据,但并未在准许的延期期限内提供,且未再次申请延期或说明理由,故应视为其逾期提供证据,行政行为无相应证据支持。其次,被告违背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签订补偿协议并履行补偿义务前便拆除了房屋。因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两原告系自愿交房,且被告在拆除房屋时未遵循法定程序,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属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最后,被告在拆除房屋过程中未制作物品清单,未及时告知两原告物品存放地点,造成两原告财产损失,补偿协议以外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实属违法。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和充分的证据审查,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被告的强制拆除两位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夏家父女讨回了公道,也为广大被征收人树立了依法维权的榜样。在面对征收补偿不公和强制拆除等违法行为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