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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陕西西安养猪场行政补偿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11 15:47:55 字体: [ ]

  养猪场被纳入拆迁范围,补偿多年未有着落,男子携母特来冠领律所求助。冠领律师受托介入,在法庭上据理力争。2024年8月,法院判决撤销区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书》,责令其限期补偿陈朗、宋锦仪各项损失及利息10.2万元,这场历经14年的纠纷终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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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初,陕西西安某村的陈善洲与宋锦仪成婚并生下儿子陈朗。2003年底,夫妻俩在村东北角的自留地上建起养殖场。养猪场里,猪舍排列整齐,设施完备,在两人的精心打理下,养猪场的生意日益红火,成为陈家重要经济来源。

  2010年12月,区行政机关发布拆迁公告,整个村庄被划入征收范围。次年春天,养猪场被拆,大部分村民陆续搬离,村子里逐渐变得空荡冷清。随后的几年里,因为各种耽搁,整村回迁工作直到2017年才完成。然而,在这漫长的过程中,陈朗一家始终没有得到关于养猪场的任何补偿,这让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陈善洲也带着遗憾在2022年春天离世。

  经历丈夫死亡的变故后,宋锦仪日渐憔悴,时常望着养猪场的方向发呆,嘴里念叨着过去的日子。陈朗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为了维护合法征拆权益,他决定主动出击。

  2022年2月28日,陈朗怀着忐忑的心情,将《补偿安置申请书》通过EMS快递寄给区行政机关,怎料对方签收后却毫无回应。这种无声的漠视让陈朗感到既愤怒又无奈,他意识到,仅靠自身力量可能难以解决问题。在经过多方打听和咨询后,陈朗和母亲宋锦仪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林成律师代理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面临诸多棘手难题。首先,养猪场地处自留地却无相关使用证,陈朗出生前土地就已划分,时间跨度长达30多年。其次,陈朗提供的证据《陕西省动物免疫登记册》也存在问题,上面仅有2008年至2009年间的数次手写登记,且无任何印章,难以充分证明养殖场的合法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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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律师并未退缩,律师深入周边,走访村民与原饲料供应商,详细梳理养猪场经营状况,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诉前,区行政机关向陈朗家作出《补偿决定书》,但补偿仅有5万元。律师按照既定策略,继续代理陈朗及其母亲宋锦仪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当日,区行政机关辩称,陈家自留地面积为一亩四分地,无相关证件,存有违建嫌疑,且当时按一人二分或三分地分配时陈朗尚未出生,补偿5万元合情合理。

  对此,律师有条不紊地指出,区行政机关作为负责实施具体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定主体,在陈朗一家的养猪场被拆除且未获得补偿的情况下,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补偿责任。而其作出的《补偿决定书》却存在补偿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接着,律师详细罗列了养猪场的各项损失,强调养猪场虽然存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但其建设行为发生在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施行之前或期间,不能简单地将其认定为违法建设,应当综合考量历史背景和当地实情。

  在激烈的庭审辩论后,法院全面考量双方证据与陈述,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观点,最终于2024年8月作出判决,撤销区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书》;综合案件历史因素、陈朗一家实际损失责令区行政机关限期内补偿陈朗、宋锦仪各项损失及利息共计10.2万元。

  当听到判决结果时,陈朗的心中感慨万千。他望着母亲宋锦仪,看到了她眼中闪烁的泪花,那是欣慰与感动的泪水。至此,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本案画上圆满句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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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