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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合肥老屋申请征地信息公开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17 10:49:42 字体: [ ]

  2024年4月,安徽合肥某地居民邹磊(化名)因房屋被征,补偿标准存疑,遂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未料申请遭拒。于是,邹磊特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力挖掘证据,在庭上精准出击,法院于2024年12月判决撤销原答复,责令有关部门限期重新作答。此次胜诉,不仅维护了邹磊的合法权益,也为其后续争取合理补偿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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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回溯至2023年寒冬,邹磊的老屋因工程建设被划入征收范围。53岁的他望着这熟悉的一砖一瓦,对前路深感忧虑。随着征收工作逐步推进,补偿标准却模糊不清。邹磊向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对方回复该项目拆迁主体为有关部门,让其另行申请。邹磊照做后,有关部门又以信息不归其管为由,将他推向城乡建设部门。

  “这分明是把我当成了任人踢来踢去的皮球!”邹磊紧攥着那纸答复,手背上青筋暴起。彷徨无助之际,邹磊听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此类案件,便踏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王兵律师、林丽丽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仔细梳理案件脉络。经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律师明确有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义务。因有关部门作为拆迁主体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需向审批机关提交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材料,其拒绝公开信息的行为显然于法无据。

  基于此,律师悉心指导邹磊收集证据,深挖有关部门在拆迁进程中的行动轨迹与信息往来。待材料齐整完备,律师将有关部门列为被告,代理邹磊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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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当日,冠领律师通过网络远程出庭。法庭上,有关部门坚称区政府系案涉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其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合法。

  对此,冠领律师依据前期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指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其制作或保存信息负有公开责任,有关部门前期已涉及相关信息的提交环节,理应承担起对邹磊的信息公开责任,仅以信息来源为由推脱无法律依据;且有关部门前后答复矛盾,先让邹磊找城乡建设部门,后又推给区政府,未履行核实义务随意答复,严重违反程序正义原则。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邹磊的合法知情权,也破坏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在冠领律师严密的逻辑攻势下,有关部门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有关部门2024年4月11日作出的答复书,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答复。

  随着法院判决的下达,邹磊的维权之路迈出关键一步。冠领借此提醒公众,在征收过程中要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莫让权益在无声中受损。邹磊的故事尚未落幕,后续,冠领律师将持续跟进案件动态,全方位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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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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