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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山东临沂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助8户村民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20 13:35:24 字体: [ ]

  山东临沂罗先生等8户村民的房屋涉及征收却迟迟未见补偿,2024年7月,他们为此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先指导委托人向有关部门邮寄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但未获得答复。律师据此收集证据提起行政复议,最终助力8户村民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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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先生是山东临沂某村村民,在村里承包了一块土地种植农作物。2023年12月,有关部门作出征收土地公告,载明:因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征收该村部分土地。罗先生发现他承包的土地就在征收范围内,于是便停止栽种,等待征收。可这一等就是半年多,在此期间,从未有人找罗先生协商过征收补偿事宜,也无法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土地被闲置,征收补偿却迟迟不见踪影。有同样遭遇的还有7户村民,于是他们经过协商,决定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2024年7月初,罗先生和另外7户的户主一起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深耕征地拆迁纠纷领域多年的夏奕露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此案后,先查看了案涉征收土地公告,了解发布该公告的主体、时间以及征收范围、面积等信息,随后又搜索相关资料,找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等,确认8位委托人的土地确实属于征收范围内。

  根据法律规定,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律师随即指导8位委托人各写了一份《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并邮寄给有关部门。三日后,邮寄信息显示该文件已被签收。罗先生等人又等待了数日都未曾收到有关部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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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认为有关部门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违反了法律规定,于是收集了相关资料代理8位委托人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有关部门限期向罗先生等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复议过程中,有关部门辩称,对于安置补偿,本案采取的是由村委会统一安置的方案。目前安置补助费已支付到罗先生等人所在村庄的村委会,由该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分配。因此,己方已履行了安置补偿法定职责,应当驳回罗先生等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冠领律师向行政机关提交了自然资源部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及邮寄记录等证据。律师表示,有关部门是作出本案征收土地公告的机关,应当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土地补偿登记结果,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本案中,双方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有关部门在2023年12月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后,直到开庭时仍未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行政机关经审查,认为有关部门的行为明显不当,故最终决定责令有关部门限期针对罗先生等8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到来,意味着罗先生等人不久后就能确定补偿数额,解决了8个家庭许久的困惑,也有效地推动了征迁的进程,让闲置的土地能够尽早利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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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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