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河北保定房屋行政补偿案胜诉
2024年,河北保定某村村民文先生因对征收方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不满,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司法途径该补偿安置决定近期得以撤销。
文先生是河北保定某村村民。2024年,他在当地的一套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在征收过程中,文先生认为征收方作出的补偿标准不尽合理,因此拒绝接受补偿。双方争执不下,文先生遂向冠领律所求助,冠领律师林成、王好旭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与文先生深入研判案情。律师发现,征收方存在一定程序瑕疵。冠领律师据此于当年7月代理文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庭上,律师指出: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对于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价值通过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的,行政机关均应在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之前将评估报告送达被征收人,以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同时保障其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和鉴定的权利。但在本案中,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征收方已将评估报告送达至文先生。故征收方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程序违法,应予撤销。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征收方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