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吉林长春未履行法定职责案拿到341万元
2024年7月,姜先生因有关部门未履行征收补偿职责,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代理他提起行政复议,责令有关部门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认定的341万元,向姜先生支付补偿款。
2021年,姜先生位于长春市某村的房屋被纳入棚改征收范围。因补偿争议未达成协议,有关部门于2023年8月作出补偿决定书,明确货币补偿金额为341万元,但款项迟迟未到账。姜先生遂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蔡木勇律师代理此案,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过程中,面对有关部门“未收到申请”的抗辩,冠领律师通过EMS邮寄记录、签收凭证及法院生效判决,证明姜先生已依法主张权利且补偿决定合法有效。律师指出,有关部门收发室签收即视为送达,其怠于履职的行为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构成行政不作为。
冠领律师强调,有关部门在补偿决定生效后负有法定支付义务,成功论证有关部门未履行职责的违法性,推动复议机关采纳代理意见。
2024年7月,复议机关依法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履行补偿职责,向姜先生支付补偿款341万元。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