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江苏徐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上诉成功
自家的承包地已被相关部门征收投入建设了,补偿款却还不知所踪;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却不予回复。为维护合法权益,江苏徐州的王显声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诉讼,但一审法院却以主管部门无法定职责为由裁定驳回了起诉。王显声和冠领律师坚持上诉,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该案迎来了胜诉判决。
王显声是江苏徐州某村的一个村民,他在村内拥有一处合法承包地。2019年,为了建设工业园区,相关部门发布了《征收土地方案》,将其承包地划入了征收范围。王显声积极地配合测量部门进行土地勘测,等待接收土地的征收补偿款。
2021年,王显声去田间地头散步时,他发现其承包地上已经有施工队进行施工了。可他并未收到任何补偿款,相关部门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先补偿,后征收”这一征地原则。王显声四处询问同村的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却得不到准确的答复。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显声委托了冠领律所指派的擅长处理征收问题的谢妍律师、林丽丽律师和郭敏慧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指出此案的关键点在于土地的征收范围和相关的补偿发放、使用情况。
王显声听取了冠领律师的建议,在2021年8月,向征收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但该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书后,一直未做答复。有关责任部门虽作出了答复,但因为其不是主管部门,信息并不完善,答复很笼统。
无奈之下,冠领律师代理王显声以主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可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有关责任部门已经作出了答复;且按照法律法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职责作出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该主管部门没有法定职责。于是,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了起诉。出师不利,委托人和冠领律师并不气馁,提起上诉。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首先,即使该主管部门没有法定职责进行信息公开,其亦应该作出书面回复,并明确告知申请人能够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但该主管部门并未作出任何回复,应属行政不作为;其次,案涉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属于该主管部门在履行行政征收管理职能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被申请人限期作出回复。一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中,该主管部门并未作出任何抗辩。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并责令其重新审理。
在本案中,冠领律师对案情作出了准确分析,并给予了委托人有力的指导。在双方通力协作之下,案件最终取得了预期的结果。(本文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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