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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南长沙村11人合法收益分配纠纷案五连胜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6-28 14:14:52 字体: [ ]

  2023年5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湖南长沙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后胜诉。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因当地土地收益分配方案变动而产生的冲突得以缓和,11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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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颁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即60号令,规定失地农民不买社保,但是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土地给村集体,用于村集体自主利用开发并获取收益,该收益用于弥补失地农民。

  2008年2月,长沙又发布了《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103号令,规定不再对集体土地征收返还土地,而是对失地农民购买社保。

  黄兴贤等人居住在湖南省长沙市农村,先后经历了60号令和103号令拆迁政策。在60号令实施期间,该村留下土地形成了对应的土地收益,在分配该收益时,村委会却只分配给60号令村民,而不对103号令村民进行分配。

  黄兴贤等人认为该分配方案不公,组织人员联名要求召开村民会议作出决议,但是村委会并未理会。黄兴贤等人向当地街道办事处递信反映也无结果。

  多方尝试没有结果后,黄兴贤等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经过多方比较,他们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刘番律师代理案件。

  冠领律师赶赴当地与黄兴贤等人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因本案涉及到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问题,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所以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都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去判断该案件的审查要求,并且实践案例也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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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还了解到,分配方案的制定是村委会经过“四议两公开”的流程后制定的,街道办事处也进行了批复,流程比较完善,而想要维权的103号令村民群体人数很多,彼此想法也多有不同。

  冠领律师于是首先确定诉讼思路,向黄兴贤等代表表示第一步先进行村务公开,调取所有材料后进行仔细重新梳理,然后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起诉街道办事处,撤销侵害村民权益的村委会决定。

  黄兴贤等人对冠领律师提出的方案均表示认可。统一了委托人想法后,冠领律师立刻开始相关工作,以十几位代表的名义同时提起多个诉讼。

  立案时,行政庭法官明确告知本案应当提起民事诉讼,不想通过行政审理。冠领律师反复与法官沟通,最终法官同意先行立案开庭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抓住前期村务公开获取资料中的各种问题,提出:村委会的决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当地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因此,当地街道办事处对黄兴贤等人的申请事项具有依法监督的职责,但其未作相应处理。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责令街道办事处限期对黄兴贤等人邮寄的申请书作出处理。之后连续四次诉讼均告胜利,最后一次开庭,法官对街道办事处的不作为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

  目前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准备重新召开村民会议,重新调整分配方案,案件至此已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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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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