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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安徽马鞍山林地征收行政复议案告捷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8-01 09:42:13 字体: [ ]

  一年前,杨士安作为安徽马鞍山某村的村民代表,与某公司签署了一份《林地征占用协议书》,但这却不是他自愿签订,而是迫不得已,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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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年间,杨士安在本村的一处荒山荒地进行开垦,他先在此处种植小麦、玉米等经济作物,后改栽种树木。

  2021年11月28日,该县某公司因企业生产需要需征用包括杨士安开垦并种植经营的林地在内的土地。在镇行政机关的⻅证下,杨士安作为村民代表与该公司签订一份《林地征占用协议书》。该协议约定了征占用林地面积、补偿标准以及付款方式,杨士安、该公司以及镇行政机关均在协议上签字。

  虽已签字,杨士安心里却直犯嘀咕:我是不是不该签这个字?思来想去,杨士安决定咨询专业律师,遂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黄相海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赶往当地进行实地考察。杨士安告诉冠领律师,自己签字并非自愿,实属无奈。

  原来,2021年7月13日,该公司就发布了《关于限期清除某处界内林木的通知》,其中载明:该村所有农户自本日起三天内自行处置界内种植的所有苗木(清除并移走),如在三天期限内未清除的,本公司按计划将正常施工,未清理的苗木将按无主自然生⻓苗木处理,如有损失,种植人自行承担。

  也就是说,在杨士安还未与该公司签订《林地征占用协议书》的情况下,该公司便已占用杨士安4.57亩林地,并在该地上施工建设。也正是基于这种处境,杨士安才迫不得已与该公司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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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这一情况后,冠领律师于2023年1月31日帮助委托人向该县相关部门邮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申请对该公司违法占用杨士安林地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年4月3日,相关部门作出回复称,该地块系已批准的临时用地,占地面积0.9975公顷,未发现有违法占地行为。

  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后,冠领律师发现相关部门将杨士安反映的问题当做举报、信访程序处理,这一处理明显错误,且《回复函》中没有载明杨士安不服时所享有的救济途径。在征求杨士安意见后,冠领律师帮助其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回复函》,并就杨士安反映的违法占地问题重新作出答复。

  冠领律师在向上级行政机关递交的文字材料中指出:

  首先,该公司在2017年7月左右便已侵占杨士安4.57亩林地进行施工建设,而此时《回复函》中所称的“临时用地”文件还未发布,该公司应属于明显的“未批先占、未批先用”。

  其次,《回复函》中载明“占地面积0.9975公顷”,这与杨士安《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中所申请查处的4.57亩林地明显不符。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但该公司所建设的建筑物必然属于永久性建筑物,不存在临时用地的可能。

  此外,因相关部门在作出《回复函》时并未赋予杨士安相应的救济途径,冠领律师还就杨士安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作出说明并指出相关依据。

  经审理,上级行政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决定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回复函》,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

  杨士安的土地被占用,无奈之下被迫签署协议,好在他及时想明白并寻求冠领律师帮助,最终成功维权。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一定也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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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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