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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河池两起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8-03 11:04:59 字体: [ ]

  2023年7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两起广西河池安置补偿纠纷案胜诉,法院判决县行政机关将对应宅基地分别安置给两名委托人,支付补偿费53万元、52.9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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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燕与乔丽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某村村民,在当地各拥有一栋房屋。

  2022年2月,当地县行政机关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称为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决定对相应片区进行综合整治。董燕与乔丽雅的房屋均被纳入上述征收范围内。

  2022年3月,县行政机关发布了《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董燕与乔丽雅与征收部门经过多轮谈判协商,于2022年5月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由县行政机关将两处宅基地分别安置给董燕等二人,并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费用各65万余元。

  随后,县行政机关分两次先后向两人支付了12万余元补偿款,但剩余补偿款和约定安置的宅基地却迟迟未见踪影。

  在安置补偿协议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县行政机关组织人员强拆了董燕等二人的房屋,两人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董燕等二人迫切需要维权,以督促县行政机关尽快落实安置补偿,使其重归安宁生活。经人介绍,她们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征拆经验十分丰富的王婧律师承办案件。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对县行政机关订立、履行行政协议是否具有法定职权、是否遵循法律程序等情况进行详尽分析,指出因县行政机关不履行协议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除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外,还可以向其主张赔偿。

  委托人对冠领律师的维权方案十分认可,冠领律师随后分别代理董燕与乔丽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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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首先,双方对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且该协议系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补偿协议,体现了双方之间的信赖利益,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行政协议。

  其次,县行政机关未如约履行安置补偿协议,反而强拆了董燕等二人的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其至今未对董燕等二人进行安置补偿的行为违法。

  最后,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县行政机关除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外,还需要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予以赔偿。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分别作出判决:县行政机关按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将对应宅基地安置给董燕与乔丽雅,支付二人剩余补偿费53万元、52.9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至履行之日止。

  冠领律师用专业的维权方案,帮助两名委托人保护了自身权益,督促征收方合法征收、合理补偿,消弭了可能激化的矛盾,展现了冠领律师的办案风采。(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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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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