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棚户改造律师-房屋评估低于预期怎么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在现实生活中,征收部门会委托评估机构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而评估结果有可能会存在不客观的问题。那么,房屋评估低于预期,被征收人该怎么索要合理的拆迁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蒲女士是黑龙江大庆居民,在大庆某县城有一套270平方米的住宅用房。2023年1月,该住宅用房因棚户区改造被纳入征收范围。有关征收部门委托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对房屋陆续进行评估,但是评估结果一出,蒲女士对评估结果非常不满意。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蒲女士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关于本案,案涉评估结果远远低于蒲女士的预期,蒲女士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若蒲女士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建议其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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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