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寓拆迁律师-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房屋被拆是否有拆迁补偿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我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的!”男子拿出租赁合同,递给他们看。可对方看都没看一眼,就把合同扔到了一边,“那是你和房东的事,与我们无关。”那么,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房屋被拆,是否有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郭先生来自广东肇庆,今年22岁。大学毕业后,他决定从家中搬离,独立生活。2023年7月,郭先生在市区里租赁了一套公寓,过得十分惬意。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他的计划。
2023年10月,刚从国外旅游回来的郭先生驱车赶回家中,一路旅途奔波,郭先生略感疲乏,他盼着回家好好睡上一觉。谁知,当他回到家却发现自己租住的房屋被一群陌生人强行拆除。面对眼前的场景,郭先生试图阻止他们,但却无济于事。郭先生感到无助,他拨打了房东的电话,但却一直无人接听。故此,他决定联系律师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而房屋征收所对应的补偿主体是房屋的产权人,承租人原则上不是补偿主体。据拆迁人员来讲,他们已和房东谈好补偿事宜,是按照合法程序进行拆迁的,并提前通知了房东。
案涉房东在出租房屋后,并未将即将拆迁一事告知郭先生。且郭先生自述,其搬进公寓后,在装修上花费不少,郭先生装修经过房东同意。基于郭先生前期对承租房屋的投入,依据公平原则,房东应从拆迁补偿款中拿出部分给予郭先生补偿。对此,郭先生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请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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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