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拆迁补偿律师-房屋未腾空交付就被强制拆除会给补偿吗
“你们怎么能这样?我还没有腾空交付!”男子的声音在夜风中颤抖。面对征收方的强硬态度,他感到无比的绝望。那么,房屋未腾空交付即被强制拆除,拆迁补偿还给不给?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24年1月,夜幕笼罩城市,陕西渭南的金先生独自站在他那座老宅前。月光洒在破旧的墙壁上,投下斑驳的阴影。他紧紧握着手中的房屋产权证,思考着该搬到哪里。忽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寂静。
金先生打开门,看到一群陌生人,他们自称是征收方的工作人员,似乎来者不善。果然,这群人进院后开始强制拆除围墙,金先生在旁欲阻拦,却被两个壮汉围得动弹不得。很快,金先生的房屋化为乌有。风依然在吹,独留金先生在废墟中停留。
《拆迁条例》规定,在城市建设、城市改造、整治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城市绿化、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等需要进行拆迁的情况下,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拆迁,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且《民法典》也规定,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合法物权,并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物权。
本案中,征收方强制拆除金先生的房屋违背了法定程序,侵犯了金先生的财产权益。金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向其索要相应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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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