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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村委会“强”下补偿决定书,冠领律师助村民撤销决定书顺利维权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6-13 09:35:55 字体: [ ]

  “别人都签补偿协议,我不签就是我的问题?”山东烟台的邓安康(化名)带着满腹疑问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冠领律师讲述了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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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安康是山东烟台某村村民,在村内有一处房屋及宅基地。2022年9月,当地进行棚户区改造,邓安康所在村的村委会经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决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并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项目开始后,村民们陆续和村委会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由于不满村委会给出的补偿安置方案,邓安康一直未能与村委会协商一致。到了2022年12月,全村仅剩邓安康一家未签协议。

  “村委会那边说我不配合,街坊邻居也明里暗里劝我,可协议不就得商量好了才签?这可不是跟风的时候。”邓安康愁眉不展,接着说道:“我是没想到他们会直接来‘硬’的。”

  2022年12月15日,村委会直接向邓安康作出土地使用权收回安置补偿决定书,决定收回邓安康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对邓安康的补偿方式进行了规定。

  邓安康认为村委会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带着不解和愤怒,他来到向冠领律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委派杨彤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首先通过沟通、走访,全面了解案情,结果发现该村委会作出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安置补偿决定书证据、依据不足,且存在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针对各个问题形成详细的代理意见后,冠领律师代理邓安康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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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被告村委会未提交村民代表会议签到表等证据证明村民代表实际到会情况,且未提交村民会议对于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情况等证据,相关的民主议定程序存在瑕疵。

  其次,从安置补偿决定的内容来看,除进行房屋安置面积补偿外,房屋装饰装修及地上附着物等应按照第三方评估机构入户实测评估价格予以补偿。本案中,被告村委会并未提交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被告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助金额明细”中亦无原告的签字确认,因此被告村委会作出的该安置补偿决定证据、依据不足。

  最后,本案中,被告村委会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其在作出安置补偿决定过程中民主议定程序的表决结果、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安置补偿决定等材料的送达情况,也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其对于邓安康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以及案涉安置补偿决定救济的途径、方式和期限等问题的告知情况。故其在作出安置补偿决定的过程中,未充分保障邓安康的程序性权利,属程序违法。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被告村民委员会作出的关于邓安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安置补偿决定。

  在周围其他人都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不签字可能面临各方压力。但是,在压力面前要理性对待,不随波逐流,及时向专业人士寻求法律帮助,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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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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