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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征收部门遗漏宅基地补偿,冠领律师助村民经行政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9-02 09:40:05 字体: [ ]

  戴华维(化名)是安徽省宿州市某村村民。2020年7月,为启动工厂建设项目,当地区行政机关发布了《土地征收公告》,将戴华维的房屋划入了征收范围。2022年4月,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对戴华维的房屋进行评估,并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决定对他补偿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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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华维对补偿金额不满,认为评估机构遗漏了对宅基地面积的认定,征收部门据此作出的补偿没有事实依据,要求征收部门重新安排评估,并对他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但征收部门对他的诉求未予理会,而是通过村民代表表决的方式,对戴华维的宅基地面积进行了确认,然后直接将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汇入他名下的银行账户,将宅基地补偿款汇入村委会管理的专门账户,并通知他随时可以领取。

  戴华维向征收部门多次沟通无果后,只得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帮助他维护征拆利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兵兵律师、熊雪冬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首先代理戴华维向征收部门邮寄了《履行职责申请书》,要求其以戴华维认可的方式,依法发放宅基地补偿款。征收部门签收该申请书后,并未作出任何答复。

  2024年3月,冠领律师代理戴华维向当地市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请求确认征收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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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复议过程中,征收部门辩称:其已对戴华维被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补偿完毕,宅基地补偿款则是因他本人反对而暂时未支付,因此其已经履行了行政补偿安置职责,戴华维的行政复议申请无法律及事实依据。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指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上述规定,土地征收补偿的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宅基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本案中,征收部门仅对戴华维的房屋及相关附属物进行了评估补偿,因此他要求征收部门对宅基地予以补偿,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征收部门在收到相关履职申请后,未依法作出处理,构成行政不作为。

  市行政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5月作出复议决定: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履行补偿职责。

  在征收过程中,一些被征收人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才发现自己的房屋存在遗漏的面积或项目没有写在协议中。面对此类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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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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