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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养殖场遭强拆维权受阻,冠领律师代理助委托人成功立案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9-02 10:25:46 字体: [ ]

  2003年4月,刘钦(化名)的生猪养殖场在河北张家口那片郁郁葱葱的村落中悄然兴起,主要经营仔猪繁殖和生猪养殖业务。刘钦的养猪场秉持绿色生态和循环农业的理念,不仅提供绿色生猪产品,还为村民种植蔬菜提供有机肥料,成为了当地农业经济中的一颗“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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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2022年,为了配合当地的开发计划,相关部门启动了一轮土地征收行动,刘钦的养殖场被纳入征收范围。不久,工作人员便上门与刘钦商讨补偿事宜。然而,当刘钦得知补偿方案后,心中充满了犹豫和不满。他觉得,补偿方案远未能体现他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养殖场的价值,这导致双方的谈判陷入了僵局。

  时光荏苒,转眼到了2023年5月。有关部门向刘钦发出了《催告书》,要求他立即拆除养殖场建筑并自行腾退,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刘钦在签收这份文件后,原本计划向相关部门详细阐述自己的情况。出乎意料的是,在没有任何预料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他的养殖场实施了强制拆除。

  刘钦不甘心,遂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兵兵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发现有关部门在进行强拆前,未告知刘钦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及相关救济途径,属于程序违法。据此冠领律师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刘钦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强拆行为是有关部门基于土地承包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并非作为行政主体,为履行行政职责或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因此刘钦应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的纠纷,据此于2023年7月作出裁定:对刘钦的起诉,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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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钦对一审裁定不服,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旧认定本案属于合同纠纷范畴,而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为了讨还公道,刘钦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再审的进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有关部门强拆了刘钦的养殖场,严重侵犯了他的土地经营自主权,亦对他的财产权益造成极大损害,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其应属于行政行为,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其次,刘钦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刘钦作为土地承租方应当服从管理,因此该合同属于行政协议,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最后,刘钦的起诉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原审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欠妥。

  再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8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二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本案指令一审法院予以立案。

  立案作为诉讼程序的起始阶段,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只有通过了立案这一环节,案件才能真正进入实质性的解决通道,从而为后续的法律程序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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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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