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屋拆迁补偿律师-征收方意图压低农村翻建房屋补偿款怎么办
“妈,先别着急,咱们肯定得想办法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男子安慰着身旁满头白发的老人。那么,征收方意图压低拆迁补偿,东扯西拉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罗先生来自陕西汉中某地,生在农村。每到春天,田野里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1992年,罗先生为追求更好生活,选择进城打工创业。经过努力,他在城里站稳脚跟,并取得城镇户籍。罗先生的父母在村里有处宅基地,因年代久远,渐渐出现倒塌隐患。看着曾经温暖的家变得摇摇欲坠,罗先生和父母都十分心疼。
于是,他们共同出资,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将老家的房屋重新进行翻建,新的房子宽敞明亮,坚固耐用。2024年2月,村里传来征收消息。罗先生和父母原本以为,翻建后的房子应该能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可没想到,征收部门却告知他们,因罗先生取得了城镇户籍,所以补偿会稍低。户口和翻建,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却被扯在一块,这令罗先生满头雾水。
老人也抹着眼泪说:“这房子是我们一家人的心血啊!”看着父母憔悴的面容,罗先生决定不能坐以待毙,他四处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罗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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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