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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拒绝按7年前房价补偿成强拆依据,冠领律师以法为盾帮委托人破局制胜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3-14 09:53:29 字体: [ ]

  2023年4月,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安徽安庆的一条巷子里却呈现出剑拔弩张的气氛。数十名征迁人员站在路口,不允许孟先生靠近他的房屋。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推土机轰鸣而过,祖辈留下的老宅转瞬化为废墟,屋内物品尽数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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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先生虽报了警,但警方到达时房屋已塌,于事无补。“补偿没谈拢,房子也没了,连申辩的机会都不给!”悲愤交加的孟先生决心讨回公道,但维权之路该怎么走,他却毫无头绪。几经辗转,孟先生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专业处理拆迁领域纠纷的律师郭玉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行政机关在2016年发布征地公告,孟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直到2023年1月,征收部门才向孟先生送达了征收补偿安置选择通知书,准备以2016年的房价标准进行补偿。该标准严重低于2023年的市场价格,孟先生认为自己的补偿权益会大幅“缩水”,遂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征收部门随后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要求孟先生限期腾退。孟先生不同意,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但征收部门不顾判决,仍组织人员强拆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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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敏锐地察觉到征收部门在征收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律师随后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根据孟先生提供的征地公告、征收补偿安置选择通知书等文件,细致梳理证据链,从中提炼出三大突破口:

  一、“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被践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部门必须先完成补偿安置才能实施搬迁。然而,征收部门在未与孟先生签订协议、未支付分文补偿款的情况下强拆房屋,明显违法。

  二、征收补偿决定已被法院撤销。案涉征收补偿决定早在2023年3月已被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强拆发生时,合法补偿依据根本不存在。

  三、强拆全程无法律文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本案中征收部门强拆时并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未向人民法院申请,程序违法。

  律师又收集了强拆前后的视频、照片,调取了孟先生的报警记录及录音证明强拆事实,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强拆行为违法。

  庭审中,征收部门抛出征收范围合法、补偿程序完备等说辞,试图将责任推给孟先生“要价过高”。

  冠领律师从容应对,当庭出示关键证据,以生效的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判决书驳倒征收部门补偿合法的论点,并援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征收部门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更未完成法定补偿程序,强拆违法。

  经过激烈辩论,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为征收部门在未完成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强拆房屋,严重违反“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且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违法事实确凿。2023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征收部门于2023年4月强制拆除孟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次年春天,孟先生利用这份胜诉判决书申请了行政赔偿。赔偿申请通过时,孟先生感觉到明媚春光与法治之光的交相辉映,他再一次庆幸自己当初鼓起了维权的勇气,选择了冠领律所当外援,才获得了如今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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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