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费县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每公顷土地补偿102万元,速看
根据费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映文社区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费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费城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映文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费县映文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拟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地块1拟征收映文社区土地,东至映文社区土地,西至映文社区土地,北至映文社区土地,南至映文社区土地。总面积1.732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7328公顷(建制镇1.7328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2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费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映文社区居委会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映文社区居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2.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费县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38.9880万元。由费城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映文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费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映文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费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费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费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征收知识科普:
发现征地补偿不合理时应该怎么做?
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后,若发现补偿不合理,应及时申请听证。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在这一个月里,如果对其中的补偿条件有异议,发现补偿安置不合理,则可以申请进行听证。举行听证会时,可以就征地补偿问题提出合理诉求。如果提出的意见被采纳,补偿安置方案会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前,是通过谈判提高补偿的绝佳时机。如果签字后才发现补偿不合理,想要推翻协议内容,其实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签字时务必慎重,看清楚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如果认为补偿明显不合理,要及时提出异议并拒绝签字,通过积极和征收方协商谈判,来争取提高自己的补偿。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