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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四川甘孜修路征地补偿信息公开案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5-31 10:16:41 字体: [ ]

  征收部门实施拆除后未进行补偿,四川甘孜村民不懂如何获取征收信息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4年4月,经冠领律师帮助,该村民通过申请行政复议顺利拿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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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坤(化名)是四川甘孜某村村民,2020年12月,当地为启动铁路修建项目,征收部门发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公告》,将对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及建筑物进行征收。郑坤的房屋以及厂房均在征收补偿范围内,并在征收项目启动后被拆除。

  由于项目工程声势浩大,故虽然没有签订相应的补偿协议,郑坤也并未担忧,一直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然而,直到工程彻底结束,郑坤都没有收到补偿安置的消息,也不清楚补偿标准。

  2023年,郑坤苦等得不到消息,但又不知道可以通过何种方式知道自己想要的消息,于是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夏奕露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依托此前在征拆案件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迅速整理出郑坤需要哪些文件信息。为调取与征收项目相关的材料证据以及案涉房屋所在地块的土地性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信息,查证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冠领律所代理郑坤向相应负责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但是,部分单位在收到申请书后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冠领律师继续推动程序,将未答复的当地乡行政机关、发改局、自然资源部门作为被申请人,分别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这些部门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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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议过程中,几个部门以“申请表没有加盖公章”“签收邮件后未及时拆开查看”“相关信息涉密无权进行公示”等理由辩解。

  冠领律师依据指出:

  根据邮寄凭证显示,上述三个部门均已于2023年12月签收了邮件。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现三个部门远超出法定期限未予答复,已属于不履行信息公开答复的法定职责,其给出的辩解并非不履行答复职责的法定理由。

  复议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分别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当地乡行政机关、发改局、自然资源部门限期作出处理。

  郑坤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也对代理过程中冠领律师不遗余力地向他普法、介绍维权途径与维权方式、填补他这方面认知上的空白等行为深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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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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