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河南新乡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案调解成功
河南新乡村民张春霞(化名)土地被征收后,迟迟未得到安置补偿。2023年,张春霞的儿子委托到冠领律所。冠领律师接案后,代理一审诉讼、二审调解事宜,最终帮助他们拿到超出预期的补偿结果。
张春霞是河南新乡某地村民,已年过80,在当地有3.69亩土地可以耕种。2015年,她的这些耕地被纳入征收范围。2023年,征收部门启动补偿工作。期间,征收部门对该村其他村民都依法履行了征收补偿职责,但因为始终与张春霞达不成一致补偿意见,未对张春霞履行征收补偿职责,直至后来毫无动作。
面对这种情况,张春霞的儿子决定采取行动。经过多方咨询,他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了经验丰富的郭昊律师来代理本案。郭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决定从请求征收部门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开始维权。
随后,冠领律师代理张春霞向征收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递交了履职申请。但征收部门签收后始终未与理会,直到超出了法定的处理期限。接着,冠领律师便针对征收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然而,一审经过激烈的辩论,法院认定案涉土地虽已发布征地公告,但是并未开始实施征收,最终驳回了张春霞的诉讼请求。冠领律师认为该判决与事实不符,紧接着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庭上查明案涉土地已经开始实施征收,且未签订协议的仅剩3户,遂组织双方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积极为张春霞争取了合法权益。首先,征收部门应遵循《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对张春霞进行合理、公正且及时的补偿。其次,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问题,征收部门应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迅速执行。最后,考虑到补偿工作与征收项目用地之间存在时间差,应允许张春霞继续在土地上耕作,直至征收部门正式占用土地。
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张春霞与征收部门就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达成了最终协议——张春霞的补偿总额为30.91万元,征收部门需在协议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这笔款项支付至张春霞的社会保障卡账户。同时,张春霞的社保和耕种诉求也得到了满足。
张春霞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她说,如果没有律师的帮助,她不知道如何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强势的征收部门。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律师的介入对于维护被征收方权益的重要性。冠领律所提醒广大民众,在遇到土地征收等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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