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闵行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案胜诉
九旬老人徐女士位于上海闵行的房屋被行政部门强拆,周边竹林亦遭损毁。2024年7月,冠领律师代理徐女士提起诉讼,在指出强拆程序违法的同时,有力驳斥了对方关于起诉主体不适格的质疑,于2025年4月获得胜诉。
四十多年前,徐女士在上海闵行建造了一套房屋,并在房屋周围种植了一小片竹林。随着年岁增长,徐女士搬去与子女同住,案涉房屋因此闲置。2023年12月,行政部门为推进城市整改工作,直接强拆了该房屋,并铲除了周围的竹子。徐女士对此不服,其子小刘随即报警,并向行政部门进行信访。行政部门回复称系按上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徐女士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律师李晶宁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查阅了信访答复、强拆照片等相关材料,认为行政部门的拆除行为明显程序违法。律师理清办案思路后,代理徐女士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行政部门提出徐女士未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不具备起诉主体资格。
由于历史原因,徐女士确实没有房屋产权证明,冠领律师对此已有预判。首先,律师阐述了徐女士一家在此长期居住的事实,随后提交了两名证人的书面证词,并结合行政部门对小刘信访事项的答复等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徐女士对案涉房屋拥有相关权益。律师再援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指出行政部门未履行书面催告、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法定程序,径直拆除房屋、铲除竹子,程序违法。
2025年4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行政部门强制拆除案涉房屋及竹子的行政行为违法。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