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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行政诉讼律师-农村房屋受损翻建申请信息公开被拒收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01 09:47:30 字体: [ ]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居民的房屋会出现破损倒塌的现象。那么,宅基地拆迁,房屋受损翻建被阻,有关部门拒不回复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福建行政诉讼律师-农村房屋受损翻建申请信息公开被拒收怎么办

  贺女士的房屋位于福建省宁德市某村。因房屋建设时间久远且受损严重,2023年初,贺女士经村委会同意后在老宅宅基地上翻盖房屋。后因河道整改要求,2023年7月,贺女士被告知不允许继续建房。于是,贺女士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河道管理范围内问题整改实施办法》。贺女士通过EMS方式向有关部门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表》,对方拒收并将信息公开申请退回给贺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本案中,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属行政不作为,贺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有关部门拒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履行职责,并给出书面答复。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福建行政诉讼律师-农村房屋受损翻建申请信息公开被拒收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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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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