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湖北荆州行政复议案获理想结果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评估报告不仅是相关部门作出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更是确定征收补偿数额的重要证明。很多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数额,会利用评估环节,进而影响最终的补偿内容。今天,冠领律师通过以下案件来提醒大家价格评估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梁明是湖北省荆州市某村某房的一名业主,今年,他的房屋被纳入了荆州市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但在实施征收拆迁过程中,梁明发现,永辉房地产公司作为征收主体确定的估价机构,存在严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违规行为:
第一,未经签订估价委托合同即承揽、开展估价业务。永辉公司应当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第二,评估机构选定程序违法,涉嫌迎合征收部门政策定价进行不正当竞争。永辉公司是征收主体单方面选定的评估机构,并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选定,严重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多重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梁明至今未收到合法有效的分户评估报告,后通过信息公开,梁明获得一份参照评估报告,但该报告中未明确具体评估情况。
于是,梁明于2023年5月17日向相关部门邮寄《房地产价格查处违法征收申请》,相关部门于当月20日签收,但始终未予答复。梁明只好在网上咨询律师,经过对比,他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李晶宁、王婧律师代理此案。
截至梁明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相关部门仍未对申请作出答复。于是冠领律师于2023年9月11日代理梁明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并提交了多项证据,如《房地产价格评估违法查处申请》、邮件号及邮件轨迹、《荆州市某相关部门收文处理单》、《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违法查处申请的调查情况》、国内挂号信函收据等。2023年9月12日,相关部门才作出《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违法查处申请的调查情况》并向梁明邮寄送达,梁明于当月14日签收。
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之下,上级部门认为,相关部门于2023年5月22日登记受理后,应在同年8月14日之前予以办理,并将处理结果采取书面或者口头等方式回复给梁明,但相关部门于2023年9月12日作出并向梁明送达《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违法查处申请的调查情况》,逾期21个工作日,属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最终,上级部门做出决定:确认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对梁明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违法查处申请》未予处理的行为违法。
征收房屋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征收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应当透明、公开,要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相关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评定。此案件中征收人却单方选取评估机构,未征求被征收人的任何意见,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本案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以慈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