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冠领案例> 违法拆迁

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张家口养殖场行政案件经再审立案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8-22 10:04:09 字体: [ ]

  2023年5月,程阳(化名)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某村经营的养殖场被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强拆。程阳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均以案涉强拆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行政行为为由,裁定不予立案。冠领律师继续代理程阳向高院申请再审。2024年8月,再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二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本案指令一审法院予以立案。

6.jpg

  2003年4月,程阳在本村承包了一块土地用以经营养殖场。2023年4月,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向程阳作出《通知书》,称他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将在月底到期,要求他及时腾退。然而程阳清楚地记得,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期限是2003年4月底到2027年12月底,因此国土资源部门无权要求他提前搬离。

  2023年5月,国土资源部门向程阳作出《催告书》,要求他立即拆除建筑自行腾退,否则将予以强制清退。程阳在签收该文书后,本想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但他还未来得及整理好相关材料,国土资源部门就组织人员强拆了房屋。

  程阳因强拆遭受了严重经济损失,于是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兵兵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与程阳深入沟通案情细节后,发现国土资源部门在进行强拆前,未告知他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及相关救济途径,属于程序违法。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程阳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强拆行为是国土资源部门基于土地承包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并非作为行政主体,为履行行政职责或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因此程阳应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的纠纷,并于2023年7月作出裁定:对程阳的起诉,不予立案。

  程阳对一审裁定不服,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旧认定本案属于合同纠纷范畴,而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7.jpg

  为了讨还公道,程阳在冠领律师的鼓励下坚定维权信心,继续向更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在再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国土资源部门强拆了程阳的养殖场,严重侵犯了他的土地经营自主权,亦对他的财产权益造成极大损害,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其应属于行政行为,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其次,程阳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程阳作为土地承租方应当服从管理,因此该合同属于行政协议,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最后,程阳的起诉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原审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欠妥。

  再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8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二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本案指令一审法院予以立案。

  立案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通过立案,案件才会进入实质的解决通道,才能推开后续申请行政赔偿程序的大门,因此不能在第一关受阻就轻言放弃。冠领律师接受村民信任委托,尽职尽责,耐心、用心地帮助他解决难题,赢得了委托人发自内心的感谢。

8.jpg

9.jpg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电话:400-8787-666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