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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周口房屋行政复议案二审对方主动撤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9-14 14:26:23 字体: [ ]

  2024年7月,来自河南周口的丁春英(化名)和有关部门之间的拆迁补偿纠纷落下帷幕。在冠领闫松松律师的代理下,一审法院全面撤销有关部门和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补偿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二审中,有关部门主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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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多岁的丁春英在周口市有一套紧挨着某景区的房子,环境优美。由于城市更新项目的需要,这片区域被划入了拆迁范围。2023年7月28日,有关部门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到了同年10月11日,有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对丁春英的房屋进行了一定数额的补偿。

  丁阿姨一看补偿金额,觉得不对劲,心想这房子挨着景区,怎么补偿这么少呢?她不懂法律,和儿女商量之后,决定找专业律师帮忙看看有没有问题。儿女帮着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根据案件性质将其归类为拆迁类纠纷,并指派了有着丰富拆迁案件处理经验的闫松松律师来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和丁阿姨深入沟通,了解了她的想法,仔细研究了补偿决定。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有两种形式:货币补偿或房屋置换,具体选择哪一种应该由被拆迁人自己决定。但在丁春英的补偿决定书中,直接规定了货币补偿,剥夺了她选择的权利。此外,补偿决定的制定过程也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律师指导丁春英提起了行政复议,希望撤销补偿决定。然而,复议机关在处理过程中,并没有全面审查补偿决定,也没有举行听证会听取丁春英的意见,就直接作出了维持原补偿决定的复议决定。

  面对这样的结果,冠领律师并没有灰心。律师将所有的文件资料整理成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针对行政复议决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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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庭上,冠领律师提交了详细的证据材料,并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在做出补偿决定时存在多项问题,未能充分保障丁春英的合法权益。例如,补偿决定中没有尊重丁春英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并且遗漏了一些重要的补偿项目,如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此外,评估报告也没有按照规定送达给丁春英本人。律师还强调,复议机关在处理过程中同样存在不当之处,未审查清楚就作出维持决定,十分不妥。

  经过审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了行政补偿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有关部门急于推进征收拆迁项目,没多久就提起上诉,想借此向丁春英施压。冠领律师得知对方上诉后,安慰丁阿姨,并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提出律师会全程作为丁春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她坚定维权。有关部门自知理亏,最终主动撤回了上诉请求,使得丁春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通过丁春英的故事,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是非常必要的。多数人不了解行政类纠纷中的弯弯绕绕,一个草率的决定就可能大大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专业律师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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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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