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揭阳养鸽场罚款及行政复议案维持原判
2024年11月,张嘉祥(化名)与广东揭阳的有关部门及其上级复议机关之间,因有关部门和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产生纠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被处罚方张嘉祥,历经一审、二审程序,顺利撤销两份决定书,并驳回有关部门的上诉请求。
2023年8月4日,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发现,张嘉祥在其承包的山林地上建设养鸽场,遂对张嘉祥展开调查,并于同年10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非法占用林地面积3.2925亩(约2195平方米),处以罚款人民币8.7万元。
张嘉祥承认砍掉了10棵荔枝树搭建养鸽场,但不认可具体面积和过高的罚款。通过自我学习,张嘉祥向复议机关申请了行政复议,但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原处罚。无奈之下,张嘉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委托至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李静律师代理此案。
接受指派,冠领律师首先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了争议焦点——有关部门是否正确地认定违法主体,以及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准确无误。为此,冠领律师指导张嘉祥收集《果林承包合同》作为关键证据,证明张嘉祥实际上是作为该村专业合作社的一员,参与经营活动,而非个人行为。
除了自证,还需要充分质证。冠领律师仔细审查《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多处程序瑕疵:例如,有关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能充分听取张嘉祥的陈述申辩意见;另外,在现场勘测过程中,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
冠领律师整理证据,代理张嘉祥提起行政诉讼,将有关部门和复议机关均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审阶段,冠领律师指出,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现有证据显示,案涉毁林行为更可能是代表合作社实施的职务行为,因此将责任归咎于个人显然不妥。律师了提供更为精准的林地面积数据,指出其实际使用面积应当重新计算。
针对复议机关,冠领律师强调,其认定事实不清,应当撤销复议决定。
律师提供的证据清晰充分,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判决撤销有关部门和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审判决下达,但有关部门不服,提出上诉,主张认定面积无误。冠领律师质证其证据,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询问笔录等多份证据,养鸽场占地只有1000多平方米,而非约2195平方米,面积认定不符合客观事实,处罚过重,明显有失公正。
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有关部门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张嘉祥得以避免支付高额罚款,他很感谢冠领律师的付出。在律师的指导下,目前张嘉祥正在配合有关部门重新勘测占地面积。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