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河北邯郸强拆养殖场或设施案胜诉
2023年11月,河北邯郸的李先生在家乡修建的养殖场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建而拆除。李先生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从强拆的法定程序出发,成功确认案涉强拆行为违法。
李先生是河北邯郸某村村民,十几年前,他向同村村民购买了一块土地,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修建了一个养殖场,用于养牛。2023年11月,行政机关认为李先生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造养殖场,属于违法违规占地,于是向李先生出具《违法违规占地限期整改通知书》,限他三日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并复耕到位,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
李先生认为自己是合法取得案涉地块,养殖场有经营执照,使用多年也没有违建认定,因此,他并未按要求拆除。几天后,行政机关准备强制拆除养殖场,李先生只能将屋内物品和牛转移存放,并记录下强拆过程。
这场拆除让李先生经营良好的生意戛然而止,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他始终觉得养殖场尚未被正式确定为违建就遭拆除很不合理,于是便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王兵兵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经冠领律师调查,李先生的房屋确实缺少一些用地手续。但由于发展程度和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有些地方普遍存在着只有部分建设手续或完全缺乏建设手续的建筑设施,这是一种客观事实,并非李先生的过错。
律师随后又通过查看《违法违规占地限期整改通知书》、强拆现场的视频,结合李先生的阐述,还原了强拆过程。律师认为行政机关未经调查取证,仅下达了整改通知就拆除案涉养殖场,未保障李先生陈述、申辩等权利,程序严重违法。经过对相应证据的收集,律师根据以上观点形成代理思路。因李先生称强拆人员中还有拆迁部门的员工,律师便将行政机关和拆迁部门一起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过程中,行政机关辩称,案涉养殖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属于违建。己方向李先生送达《违法违规占地限期整改通知书》,已按法定程序履行了告知义务。
拆迁部门则辩称,对此事并不知情,案涉强制执行事项属于乡镇级拆迁部门,故己方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并表示,行政机关多年前明知李先生修建养殖场并未阻止,李先生基于行政机关认可的信赖利益而一直使用至今。该养殖场缺乏相应手续是出于客观原因,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相关文件,对于用地手续不完善、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问题,均可依法依规处理并补办相应核实手续,而不是必须拆除。
其次,行政机关作出《违法违规占地限期整改通知书》未进行调查、取证,未听取李先生的陈述、申辩,也未告知李先生享有听证的权利,直接要求拆除。行政机关在实施强拆行为前,未下达强制执行决定,未保障李先生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权利。因此,案涉强拆行为程序违法。
法院经过审理,查实该拆迁部门并未参与本案拆除事宜,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从下达整改通知到拆除房屋依法履行了法定程序,故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行政机关的拆除行为违法。
虽然养殖场已被拆除,没有恢复原状的可能性,但李先生可以依据这份胜诉判决申请赔偿,弥补自己的损失。李先生对此结果很满意,庆幸自己寻求了律师的帮助,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