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湖北宜昌房屋空地履行征收补偿职责案胜诉
因不满征收部门不对房屋空地进行补偿,湖北宜昌的王先生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未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2023年,为催动补偿事宜,王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接案后,通过详查,精准指出责任部门的做法有违法律规定,并代理王先生诉至法院,近日王先生获得胜诉判决。
2016年,因道路扩建工程,王先生位于湖北宜昌的住宅被征用。但征收机关未对房屋空地补偿,给出的补偿金额也偏低,此后七年,王先生与征收机关一直未能就补偿事宜达成共识。
2023年,王先生向冠领律所求助,律所指派熊雪冬、白秋凡律师代理此案。律师接手后,向县级部门寄送《行政补偿申请书》,可对方却迟迟未作处理决定。于是,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指出,依据相关法律,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应向市、县级政府报告,按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王先生与征收部门未达成协议,征收部门理应照此执行。从征收决定发布至今已超七年,王先生寄送申请书表明不再协商,请求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可县级部门两个月未处理,王先生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政府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属违法行为且无法律依据。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县级部门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对王先生的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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