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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西防城港林地权属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3-24 09:35:46 字体: [ ]

  2024年,广西防城港某村的1号村民小组因与2号村民小组就某处林地权属产生纠纷,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撤销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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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5日,广西防城港的区行政机关决定将当地某处林地的权属归2号村民小组所有。1号村民小组不服该决定,向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对方维持了原处理决定。为此,1号村民小组求助到冠领律所,律师肖磊受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此案后,冠领律师详细梳理了历史文件和实际管理情况,发现争议林地自解放后历经土改、合作化、“四固定”等时期,一直没有经过行政机关的正式确权。1号村民小组虽然自1981年起便在案涉林地种植柑桔、松木等作物,长期经营管理该林地,但2号村民小组拥有《山界林权证》作为权属依据。掌握全面情况的律师完善了办案思路,代理1号村民小组提起行政诉讼。法庭上,律师指出2号村民小组提供的《山界林权证》缺乏《山界林权审批表》等权属来源予以佐证,也没有经过“四邻指界”确认,与实际管理使用情况存在矛盾,不能作为确权的根据,此时应将长期经营管理事实作为本案的主要确权依据。

  2025年1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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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