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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辽宁大连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顺利结案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7-20 16:31:41 字体: [ ]

  2023年4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辽宁大连征收补偿纠纷案顺利结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撤销了案涉征收补偿决定,诉求达成后,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随后作出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原告名叫谭青,系辽宁省大连市某村村民。2006年,当地拟征收土地用于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谭青房屋所处的地块位于征收范围内,但多年来行政机关一直未实施征地、用地行为。

  2021年3月,当地行政机关发布征收公告进行征收,表示此次征地行为系2006年征收项目的延续,并依据15年前作出的征地批复制定了征收补偿决定。

  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地价和周边房价与15年前早已不可同日而语,谭青对该征收补偿决定十分不满,认为其补偿价格过低,要求征收方重新制定征收补偿标准。后经多次谈判,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谭青见沟通无法取得进展,担心征收方会强征、强拆他的房屋,到时木已成舟,再维权会变得更加艰难,于是决定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经人介绍,他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征拆领域经验丰富的滑若云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赶赴当地实际考察房屋情况后,与委托人深入沟通案情,发现谭青并未收到相关征收文件,征收方在没有依法履行征地补偿公告、听证等程序的情况下,径直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

  冠领律师随后调取了当地行政机关分别于2006年、2021年发布的征收公告,发现公告上明确载明了各自的实施日期,且根据当地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2006年发布的征收公告早因满2年未实施征地行为或用地行为而审批失效,后续再有任何文件也不能恢复已失效的征收批复。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了征收补偿决定,发现征收方在选取评估机构、认定房屋性质、面积测量登记等方面均存在事实认定错误。

  综合以上信息,冠领律师全面收集证据后,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首先,征收方此次征收行为于2021年进行,依据的却是2006年作出的征地批复,根据法律规定,该批复早已失效,征收行为没有合法基础,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也没有合法依据。

  其次,征收行为没有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没有保障谭青的知情权、听证权、复议权等诉权,其适用的补偿标准也未公布,征收方无法证明其已经全部足额进行了补偿。

  再次,本案中评估谭青房屋的评估机构并非谭青选取,选取程序不合法,其作出的评估报告有遗漏事项,不能体现被征收土地和房屋的实际价值。

  最后,谭青的房屋修建于80年代,系其唯一住宅,而征收方将其认定为临建房,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在冠领律师有理有据的发言下,被告行政机关未能作出有辩驳。可能自知理亏,庭后自行撤销了案涉征收补偿决定。冠领律师在与委托人沟通后,认为诉讼的目的已经达成,接下来的工作重心应及早转为向征收方争取合理补偿,于是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23年4月,法院作出裁定书,准许谭青撤回起诉。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谭青的维权之路迈出了胜利的第一步。冠领律师细致的庭前准备工作和精彩的庭审表现也折服了谭青,直言:“人民律师为人民,专业的事还是要请专业的人来办。”(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冠领律师代理辽宁大连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顺利结案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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