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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北武汉88平毛坯房驳回执行申请案获胜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9-27 11:13:28 字体: [ ]

  周女士的异地房产被纳入拆迁项目后,行政机关明知该房空置已久,在未与她取得联系且协商补偿的情况下,径直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在公告期满后随即申请强制执行。周女士接到法院通知后,紧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为开庭。近日,法院作出裁定,不予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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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的周女士在湖北武汉有一套约88平的房产,至今已空置近20年,还是毛坯房。

  2020年8月,武汉某区级行政机关相继公布征收文件,周女士的房屋位列拆迁范围。拆迁项目启动后,行政机关陆续组织展开房屋评估程序,评估显示该房产价值在210万元左右。

  2022年 6月,行政机关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案涉房产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予以明确。同年7月,行政机关向周女士公告送达了该补偿决定。

  2023年4月,行政机关再次通过公告履行了催告程序,因周女士限期未腾屋交房配合征收,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然而,远在广东的周女士自始至终都未曾见过行政机关下发或公告的上述征收文件,更未收到过任何电话通知,直到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她才知道自己的房产已被征收,而且马上就要被强制执行。

  周女士情急之下,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刘小明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周一中午接案,周四就要开庭,仅剩不到3天时间,冠领律师只能刻不容缓地分析案情,制定应对策略。经过调查研究后,律师将送达程序作为本案突破口。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适用公告送达的前提是,已穷尽所有途径但仍无法联系上当事人。案涉房屋征收项目持续实施了两年多,行政机关一直采取公告或邮寄的方式向周女士送达文书,而且邮寄地址还是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因此造成身在异地的周女士对此毫不知情,才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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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认为可以反证行政机关未采取合理方式对周女士进行送达。于是他指导委托人前往小区物业部门申请调取个人资料,还去房管局查阅房屋档案。事实证明,通过这两种方式都能找到她本人的联系方式。法院为通知当事人开庭,通过其他方法查到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与上述资料中的联系电话相同。

  做好准备后,冠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调查证据,提出如下看法:

  第一,行政机关实施征收需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依法向其公告或送达相关文件。实践证明,有多种方式能通过正常渠道联系到被征收人周女士。申请执行人声称已穷尽所有方法联系被执行人的说法明显与事实不服,缺乏依据。

  第二,评估机构曾出具文件,载明案涉房屋长期空置,无人居住,行政机关明知该房实际情况,仍向该地邮寄文件,后期又公告送达补偿决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第三,行政机关的送达方式未保障被执行人的陈述和申辩权,致其丧失了在强制执行补偿决定前及时维权的机会,构成违法。

  此外,冠领律师还搜集了关于送达程序的多份规定和先例,用于支持上述观点。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行政机关违法送达,裁定不准予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急速办案,高效完成委托,冠领律师坚持用实际行动不愧对每一份信任,不辜负每一位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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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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