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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房屋拆迁补偿律师-无证房屋被以违建之名不予补偿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1-15 09:49:46 字体: [ ]

  囿于历史实践问题,部分房屋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但这些房屋不能等同于违法建筑而不予补偿。那么,房屋拆迁,无证房屋被以违建之名不予补偿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北房屋拆迁补偿律师-无证房屋被以违建之名不予补偿该怎么办

  近日,河北行唐的柳先生自家被纳入特色古城商业规划范围内。但他的房屋,没有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件,属于典型的无证房屋。因此,有关部门将他的房屋作为“违建”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当事人的房屋应当在补偿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后才能进行拆除。本案中柳先生的合法房屋被按上违建之名,柳先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此来救济自己的权利,请求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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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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