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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厂房拆迁律师-钢材厂房被以河道治理为由强制拆除不给拆迁补偿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08 09:18:16 字体: [ ]

  厂房无端被要求拆除,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那么,钢材厂房被以河道治理为由要求强制拆除,不给拆迁补偿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云南厂房拆迁律师-钢材厂房被以河道治理为由强制拆除不给拆迁补偿怎么办

  段先生在云南省普洱市某村开设了一家钢材公司,厂房建设于该村。2023年1月,有关部门以进行河道管理为名对段先生的厂房作出《清障令》,要求该公司限期拆除厂房和设备,但并未给予合理的补偿。

  2023年2月,段先生就“厂房所在位置的河段管理范围划定设立的相关文件、厂房所在位置河段涉及的流域综合规划等信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信息公开。但有关部门签收后,一直未予以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段先生可以就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有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答复。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云南厂房拆迁律师-钢材厂房被以河道治理为由强制拆除不给拆迁补偿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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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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